《聖所》。 「又當為我造聖所,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。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。」(出埃及記 25:8–9) 自從上帝為亞當和夏娃創造伊甸園起,祂就因著對他們的愛,計畫要與他們同住。因此,即使亞當和夏娃違背上帝關於「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吃的日子必定死」的警告,並因魔鬼的誘惑而犯罪,上帝也沒有立即使他們死亡,而是將他們趕出伊甸園。之後,因為世人極其邪惡、暴力、敗壞,上帝以大洪水毀滅世界。然而,出於愛,祂與挪亞立約,應許不再以那樣的方式咒詛人類。接著,上帝又與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及其後裔立永約,要作他們的上帝。正因如此,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,讓他們為祂建造聖所,以成就祂要住在他們中間的愛。在出埃及之前,以色列人照摩西的吩咐向埃及人索取金銀、珠寶和衣服。因此,建造聖所會幕的第一步,就是將這些作為禮物獻給上帝,如下所述: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「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;凡甘心樂意的,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。所要收的禮物:就是金、銀、銅,藍色、紫色、朱紅色線,細麻,山羊毛,染紅的公羊皮,海狗皮,皂莢木,點燈的油並做膏油和香的香料,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,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。」(出埃及記 25:1–7) 上帝本可以親自為自己建造聖所,但祂卻邀請以色列人獻上材料。這對以色列人而言,是一個難得的機會,可以回應上帝的愛。這讓我想起我們小小的會眾曾被原本借用的聚會場地通知要遷出時,我們在討論是否要像過去一樣再向其他教會借用場地,或是自己購買一個聚會所。對於像我們這樣的小型群體來說,購買場地似乎是沉重的負擔。然而,有位弟兄說:「我們有多少次機會能為上帝的緣故去購買一個地方呢?」於是經過禱告後,大家都同意為購買場地奉獻,因為這似乎是參與上帝工作的難得機會,即使負擔沉重。結果,不知不覺中,六個月後我們就有了自己的會所。 上帝要以色列人為祂建造聖所,不只是為了居住,更是為了藉由他們在曠野中獻上寶貴的財物,修復與祂破裂的關係。正如聖經所說: 「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;地上有蟲子咬,能銹壞,也有賊挖窟窿來偷。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;天上沒有蟲子咬,不能銹壞,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。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,你的心也在那裏。」(馬太福音 6:19–21) 要恢復關係,我們需要將心獻給上帝。其中一種方式,就是把我們心所珍視的東西獻給祂,例如財富。也可能包括名聲、權力、地位等。因為「你的財寶在哪裡,你的心也在哪裡」。然而,上帝並不只要求珍貴之物,祂也要求普通的材料,如麻布、獸皮、木頭、油、香料、石頭等。這表示,即使財富不多的人,也能參與建造上帝的聖所。這正如主耶穌所說: 耶穌對銀庫坐著,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。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。有一個窮寡婦來,往裏投了兩個小錢,就是一個大錢。耶穌叫門徒來,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,比眾人所投的更多。因為,他們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裏頭;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」(馬可福音 12:41–44) 我一直不明白那兩個小錢有多微小,直到我在丹佛美國造幣廠看到實物展示。它們顏色暗淡,比指甲還小。正如主耶穌所說,上帝看重的不是物質本身,而是人的心。只要出於真心,我們所能奉獻的,都能被上帝使用。以馬內利。